夏商周三代,因为处于国家的草创阶段,对周边地区的管理能力有限,服制由此出现,有六服、五服、九服等区分。所谓服,周代人将王都以外的地区﹐按其与王朝的关系以及离王都的远近划分为几个大区域的一种制度。
“五服”是最理想的政区制度。“五服”说最早见《尚书·禹贡》:五百里甸服:百里赋纳总,二百里纳銍,三百里纳秸,服四百里粟,五百里米。五百里侯服:百里采,二百里男邦,三百里诸侯。五百里绥服:三百里揆文教,二百里奋武卫。五百里要服:三百里夷,二百里蔡。五百里荒服:三百里蛮,二百里流。从畿服重地到藩属下国逐层管理,兼举文教武卫,声教讫于蛮荒,这体现了华夏王朝历来的治国思想渊源。
这段话的大意是:王四周各五百里的区域,叫做甸服:其中最靠近王城的一百里地区缴纳带藁秸的谷物,其外一百里的区域缴纳禾穗,再往外一百里的区域缴纳去掉藁芒的禾穗,再往外一百里的区域缴纳带壳的谷子,最远的一百里缴纳无壳的米。甸服以外各五百里的区域叫侯服:其中最靠近甸服的一百里是封王朝卿大夫的地方,其次的百里是封男爵的领域。其余三百里是封大国诸侯的领域。侯服以外各五百里的区域是绥服:其中靠近侯服的三百里,斟酌人民的情形来施行文教。其余二百里则振兴武力以显示保卫力量。绥服以外各五百里是要服:其中靠近绥服的三百里是夷人们住的地方,其余二百里是流放罪人的地方。要服以外各五百里是荒服:其中靠近要服的三百里是蛮荒地带,其余二百里也是流放罪人的地方。
研究五服制度,可以更加深刻地理解古人的“天下”观念,对于研究秦以后两千多年中原王朝与周边族群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,从某种意义上看,秦以后的东亚政治形态具有很强的五服形态扩大的特点。
九服,就是王畿以外的九等地区。《周礼·夏官·职方氏》:“乃辨九服之邦国:方千里曰王畿,其外方五百里曰侯服,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服,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男服,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采服,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卫服,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蛮服,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夷服,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镇服,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藩服。”《三国志·魏志·何夔传》:“先王辨九服之赋以殊远近,制三典之刑以平治乱。
六服说。《周礼·秋官·大行人》所记,九州内为邦畿及侯﹑甸﹑男﹑采﹑卫﹑要六服﹐九州之外为蕃(藩)国﹐实为一畿七服。“男”义为任(“男”﹑“任”古通)﹐指任王事。“采”义为事﹐指为王服事。“卫”义为保卫﹐指为王捍卫。 九服或九畿说。《逸周书·职方》所记﹐中为王圻﹐外为侯﹑甸﹑男﹑采﹑卫﹑蛮﹑夷﹑镇﹑藩九服。《周礼·职方氏》中畿服的名称与《逸周书·职方》同﹐但王圻作王畿。此说实为一畿九服。《周礼·夏官·大司马》所记﹐中为国畿﹐外为侯﹑甸﹑男﹑采﹑卫﹑蛮﹑夷﹑镇﹑蕃(藩)九畿﹐实为十畿。此说九畿之名与九服同﹐只是将“服”变称为“畿”。
各服所负担职贡的有着不同的规定,祭公谋父说﹐甸服供给王每日的祭物﹐侯服供给每月祭祖之物﹐宾服供给四时祭祖之物﹐要服每岁上贡一次﹐荒服一代人朝见一次。《禹贡》在讲五服时仅记甸服纳谷物赋税。《大行人》谓侯﹑甸﹑男﹑采﹑卫﹑要六服和蕃国﹐分别于一﹑二﹑三﹑四﹑五﹑六年和一世中﹐朝见一次王﹐六服分别贡祀物﹑嫔物(嫔妇之物﹐指丝枲之类)﹑器物﹑服物﹑材物﹑货物﹐蕃国以所宝贵之物为礼。其它各说对各服职贡无具体说明